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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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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29 06:08:43 点击量:

  5、采购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2服务期限:租赁周期从设备进场开始,检测单位检测完成设备退场并出具检测报告后租赁期满。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项目。

  5.6服务标准与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现场试验完成,出具检测报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支持节能环保政策,扶持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也可自行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附投标文件中。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 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方式:供应商需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所投项目的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办理CA证书:。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1.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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